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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违法短信息专项治理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12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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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期
内蒙古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2005年11月25日
手机违法短信息专项治理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
为进一步净化移动网络信息环境,严厉打击不法分子利用手机传播违法信息的行为,切实维护广大电信用户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内蒙古通信管理局从10月份开始,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手机不良短信息和违法短信息专项治理工作,日前已会同公安机关对涉及发送违法短信息的148部手机作出了停机处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根据信息产业部、公安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依法治理手机不良短信息和违法短信息等有关文件精神,此次行动治理的重点是利用短信进行金融诈骗和敲诈勒索的;散布淫秽色情、暴力、赌博或教唆犯罪的;非法销售枪支弹药、毒品、假钞等明令禁止物品的;发布假中奖等虚假信息以及多次发送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内蒙古通信管理局明确要求,自治区各相关电信运营企业和信息业务经营者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管理,严把网络接入管理关和信息内容审核关,强化网络信息日常拨测和监测工作,畅通用户投诉渠道,确保从源头上根治发送违法短信息的行为。从
11月20日
开始,内蒙古通信管理局专门成立了不良信息传播治理工作检查组,通过现场检查、调阅材料、听取汇报及调查核实相关问题等方式,分别对移动、联通、网通和短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者的自查自纠工作进行了检查。从检查的整体情况看,各相关电信运营企业和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者按照通信管理局的要求和部署,采取积极措施切实加大了短信息业务的管理力度,一些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手机违法短信息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
截止目前,内蒙古通信管理局会同公安机关对涉及发送违法短信息的148部手机作出的停机处理,已在社会上产生了强大的震慑作用。
签发:敖大明 审核:吴绍辉 编辑:么志洁
本期发送:信息产业部办公厅、电信管理局,自治区党委、政府办公厅,自治区各电信运营企业。
作者:内管理局 来源:内蒙古通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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