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区已获得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
和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资质证书的公告
依照《信息产业部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及其条件、程序、期限规定[第一批]》(部31号令)的规定,现将我区已获得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和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资质证书单位,予以公告(业务范围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附表:获得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一览表
获得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资质证书一览表
二00八年 二月 十六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