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通信管理局查处16家违法发布药品信息企业
7月16日,内蒙古通信管理局接到内蒙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存在违法发布药品信息等行为的互联网网站的有关情况的通报》,要求按照有关规定对内蒙古格林特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等16家医药企业在未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的情况下,在其网站上违法发布药品信息的行为予以协查处理。
内蒙古通信管理局在接到通报后,立即核实相关情况,并于7月18日对这16家涉及违法发布药品信息的医药企业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上述企业立即停止网上违法发布药品信息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补办相关资质手续,同时要求其切实加强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内蒙古通信管理局将于近日对各企业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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